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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新人和全日制教育学生,个税大调整
在今年特殊的经济环境下,就业不可避免地成了难题,为了减轻税收负担,近期,税总发布最新政策,对毕业学生等年度中间首次入职人员以及实习学生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的方法进行调整。
适用哪类人群,最新方法如何交呢?在扣缴软件中如何操作呢?
调整一: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累计减除费用自年初开始计算到发放月份,累计扣除
1.适用对象
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
2.注意事项
(1)在入职前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不包括在内。
例如:徐某7月份中途换工作,以前月份一直在另一家公司任职,并取得工资、薪金,徐某虽说是新员工但是已经取得过工资薪资,还是按照老方法进行处理,所以,7月份减除费用为5000元。
(2)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则不受影响。
例如:张某7月份入职前一直未找到工作,未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仅在5月份有过一笔劳务报酬所得1万元,则新入职后可以累计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3.案例
王某7月份新入职一家公司,取得工资1万元,在此之前未取得过任何形式的收入,无其他形式的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试问其7月份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解析:
新方法: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7=-25000
老方法: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10000-5000)×3%=150元
所以,王某7月无需缴纳个人,共减轻税负150元
4.扣缴软件操作
(1)人员信息登记
进入代扣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
选择“入职年度就业情形”——“新入职学生/其他当年首次就业”
(2)办理扣缴申报
按照“正常工薪所得”填报收入及减除项目。
税款计算环节时,系统将自动按照1月至当前月份的累计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本年新成立的单位,从成立月份起计算)
5.留存备查资料
(1)新入职的毕业大学生,可以向单位出示毕业证或者派遣证等佐证资料;
(2)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确实没有其他佐证资料的,可以提供承诺书。
调整二:在校全日制学生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适用对象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
2.预扣预缴税款计算
使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3.注意事项
(1)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与工薪所得的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一致.
(2)累计收入额按照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确定,不执行劳务报酬所得按次预扣预缴分段减除费用的规定。
(3)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适用,偶尔取得不适用
4.案例
某在校大学生在自2020年6月份开始在某外贸公司兼职翻译工作一年,每月8000元,试问应缴纳多少个税?
6月份应缴纳个税=8000×(1-20%)×20%=1280元
7月份应缴纳个税=(8000×(1-20%)-5000)×3%=42元
政策调整后大学生7月相比6月节税1238元
5.扣缴软件操作
(1)人员信息登记
进入代扣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
(2)办理扣缴申报
扣缴单位按照“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填报收入及减除项目。
税款计算环节时,系统将自动按照任职月份数(入职时间到当前月份数)×5000元/月,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4.留存备查资料
实习生可以向单位出示学生证等佐证资料
这两项调整在实务中比较常见,都是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操作中也会有些细节事项需要注意哦,所以,每月个税申报时要重点关注一下新入职员工和兼职学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