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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一家出口企业2019年初收到一张税收事项通知书,责令缴纳一笔2016年的税收滞纳金,随后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纳税信用等级由原先的A降到了C,企业分类管理由一类调整为三类,这下老板慌了,会计急了,想着后面的出口退税可怎么办?
上一讲擎天大讲师给大家梳理了纳税信用,那么,纳税信用等级变动为什么会影响分类管理呢?
出口企业按照不同的条件分为一、二、三、四类
税务机关根据企业规模、净资产、经营年限、纳税信用等级、海关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等级、法律遵从度等指标进行评定, 具体评定标准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相关内容。
各类别评定标准中,纳税信用等级是分类管理决定性条件之一!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进行1次但实行动态管理,税务机关会在评定完成后将结果告知企业,并主动公开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一般情形下,5月份分类管理评定结束后就可以查询到最新结果。
(现在查询数据为2019年度)
1、企业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申请
Ø 因纳税信用级别、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等发生变化
Ø 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
2、税务机关一旦发现企业出现一些情形会调整其出口管理类别。
类别调整时,原则上不能向上越级评定但可以向下越级评定。
常见情形举例:
1、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发生降级的,会相应调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
比如:案例中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由A降为C后,分类管理由一类调为三类。次年,若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又评定为A级,其分类管理可能也会相应的调整,但是只能调整为二类,不能直接调整为一类。
2、在税务机关完成年度管理类别评定后新增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确定为三类,并且首笔申报12个月后调整类别。
比如:2019年5月新办理出口退(免)退备案的企业其分类管理为三类,2019年8月份办理首笔申报,只能等到2020年7月后才有可能调整类别,不过只能调整为二类,而不能直接调整为一类。
1.退税时限
在现行贸易环境下,退税款对企业经营来说也是及时雨,但是不同类别退税时限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一、二、三、四类出口企业退税时限分别为5、10、15、20个工作日。
2.审核条件
一类企业在审核条件上拥有诸多便利,比如:可以享受先进行退税后进行审核流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退税手续、外贸企业审核过程不需要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等。
其他三类、四类企业的收汇、发函、调查评估均有硬性规定,审核流程、提供资料较多。比如:四类企业必须完成收汇后才能申请退税,三类企业需要等到专票稽核信息之后才能申请退税。
值得每个出口关注: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海关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等级等是否有变化,若达到更高类别条件时,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类别!若因为一些违规事项,引起了纳税信用、分类管理降级,记得及时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何为纳税信用修复?且听下一讲再给您娓娓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