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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两年骗取出口退税3500余万元!
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几名男子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将产品出口,利用国家对软件行业的税收政策,大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不到两年骗取了3500余万元。近日,鄞州法院作出判决,该案被告人罗某、孔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600万元,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95万元。同时,孔某实际经营的公司被判处罚金184万元。
此前,罗某等人发现,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软件产品出口贸易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他们从中嗅到了“商机”。冯某(另案处理)先在江苏省设立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罗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某、罗某利用以极低价格从上游公司购入无实际功能的芯片等原材料,加工成所谓的“姿态稳定控制器”,同时以极低的价格购入无实际功能的“土壤水分传感器”。
用于出口骗取退税的产品
随后冯某、罗某伪造了虚假的出口订单合同,委托多家进出口有限公司将“姿态稳定控制器” “土壤水分传感器”虚假出口,并配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成本只有十几元钱的“姿态稳定控制器”“土壤水分传感器”摇身一变成为票面金额高达两三百元的高附加值软件产品。冯某安排在境外的收货人收货并处理货物后,再以公司的名义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不到两年,冯某、罗某等人累计骗取出口退税3500余万元。
孔某系其中一家进出口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在明知冯某、罗某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其实际经营及经其介绍的进出口公司,帮助冯某、罗某虚假出口无实际功能的“土壤水分传感器”等产品,并在国内用人民币非法换汇,然后通过境外公司以货款形式付汇,制造虚假的资金走账,以此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在短短三个月时间里,孔某帮助冯某、罗某骗取出口退税人民币183万余元。
生产厂房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蒋健芳 吴侃 编辑 诸辰
一审 郑昕玮 二审 任晓云 三审 杜春景 终审 陈剑虹
(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