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税额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相关申报问题

发布时间:2021-11-10 来源于:出口退税子非鱼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060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正式实施,对于企业关于申报缴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有关问题也进一步明确清晰,现将部分企业咨询的有关问题简述如下:

1.关于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税额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时间

一是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无论是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还是跨境零税率服务产生的免抵税额均属于缴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范围;二是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核准免抵税额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为什么部分企业申报时无法带出上月申报的免抵税额?

出现此类问题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免抵退申报后,当月未能及时审核完毕,跨月核准了企业相关退(免)税数据,这导致系统未能提取到上月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税额,这种情况出口企业可查询税务机关的审核流程时间确认是否存在跨月核准的情况;

(2)税务机关漏核准了企业免抵税额。目前税务端退税管理系统中免抵税额在单独模块进行核准操作且不影响退(免)税主流程的推送发放,因此可能存在部分税务人员因系统操作不熟练导致遗漏核准免抵税额,这种情况相对麻烦,企业查询税务机关审核流程时间时看着是已当月完成审核,但实际上并未核准相关免抵税额,需要企业提请税务机关查询确认是否已完成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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