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遇到问题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1-10-18 来源于:办税总动员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037

问:查看企业所得税B表时提示:“服务异常,请稍后再试,或联系运维人员”?

答:A表可以正常查看,B表异常是系统问题,等待系统更新后再查看。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预缴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扣除实际缴纳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及附加后的金额,填报在第4行“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问:小微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

举个例子: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应税所得额280万元,从业人数50人,资产总额3000万元,应纳税额为多少?。

100万的部分:100万*25%*20%*50%=2.5万

180万的部分:180万*50%*20%=18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5万+18万=20.5万

相关政策依据:

一、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小型微型企业不能选择是,默认为否且灰色不能选择?

答: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后,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系统会自动选择“是”。

问: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主表保存时提示“您企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请修改13行填报优惠情况。”无法保存?



答:需核实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若不符合,将13.1行勾选删行,再保存即可。

问:企业所得税申报,某分公司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应税所得额不超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300人,资产总额不超5000万元,为什么不能享受小微优惠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企业是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小微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身份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提示:“季初资产总额必须大于0”,不能保存?

答:自2020年7月起,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资产总额数据都必须大于0,若企业确实无资产可填写0.01。

问: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申报如何填报?

答: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点击增行,在7.1行次选择加计扣除,按实际选择对应项目,填写加计扣除金额。


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需要填写后留存备查,那么报表在哪下载呢?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下载。


问:企业所得税的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如何填写?

答:

(一)从业人数:

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纳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季度平均从业人员的数量。

季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开业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从业人 员的数量,其中开业季度“季初”填报开业时从业人员的数量。

季度中间停止经营的纳 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停止经营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从业人员的数量,其中停止经营季度“季末”填报停止经营时从业人员的数量。

“季度平均值”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从业人员数量的季度平均值,计算方法如下:

各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

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


(二)资产总额(万元):

   纳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季度平均资产总额的金额。

季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开业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资产总 额的金额,其中开业季度“季初”填报开业时资产总额的金额。

季度中间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填报第一季度至停止经营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资产总额的金额,其中停止经 营季度“季末”填报停止经营时资产总额的金额。

“季度平均值”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 期末资产总额金额的季度平均值。

计算方法如下:

各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填报单位为人民币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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