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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你公司购买的这辆汽车,取得了专票也不得抵扣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9-06-25
来源于:郝老师说会计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445
疑问
我公司刚刚买了一辆大巴车专门用来当做员工上下班的班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认证后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
你公司购买的这辆汽车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性质的,取得了专票也不得抵扣增值税!
若是你已经抵扣了,建议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提醒
班车发生的加油费、维修费等由于属于集体福利性质,也不得抵扣增值税!
建议
变专用为混用,比如大巴车除了每天接送员工外,也负责拉送货物等,则可以抵扣增值税了。
参考
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