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今天发布通知,决定自2024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公告如下: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继续按照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株式会社POSCO的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继续按照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执行价格承诺。自2024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欧盟公司:
所有欧盟公司 43.0%
英国公司:
所有英国公司 43.0%
韩国公司:
1. 株式会社POSCO 23.1%
(POSCO)
2. 其他韩国公司 103.1%
印度尼西亚公司:
所有印度尼西亚公司 20.2%
在株式会社POSCO价格承诺执行期间,该公司生产的被调查产品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向中国出口的不征收反倾销税;如出现违反价格承诺或其他终止价格承诺的情况,则按照该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公布的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
中文名称: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
英文名称:Stainless Steel Billet and Hot-rolled Stainless Steel Plate(Coil)。
产品描述: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是指除冷轧以外的,按重量计含碳量在1.2%及以下,含铬量在10.5%及以上的合金钢,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不锈钢钢坯为矩形(正方形除外)截面,或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不锈钢热轧板/卷是由不锈钢钢坯经过热轧等工序后制得,呈卷状或板状,不分宽度和厚度。
主要用途:通常有两种用途,一种是作为冷轧不锈钢的原料,经过冷轧工艺处理后制成冷轧不锈钢产品;另一种是作为最终产品直接销售,主要应用于船舶、集装箱、铁路、电力、石油、石化等行业。
该产品现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2189100、72189900、72191100、72191210、72191290、72191312、72191319、72191322、72191329、72191412、72191419、72191422、72191429、72192100、72192200、72192300、72192410、72192420、72192430、72201100、72201200。根据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涉及的税则号72191200被调整为72191210和72191290。